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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室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次数:976

一、实训室教师管理条例 

   电子商务学院电子商务实训室是为了给学习电子商务及相关课程的学生提供一个教学的用机环境而建立的,为了保证该实训室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条例,要求所有上机人员自觉遵守。 

1、本实训室的使用对象为电子商务及相关课程学习的学生。 

2、由于本实训室的机器是连网的,应注意文档资料(如考试题库试题等)的保密,不要泄漏浙科电子商务模拟系统管理端和教师端密码。 

3、教师应在实训课程中,维护教学秩序。 

4、自觉维护实训室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实训室内吸烟、进食。不得乱扔纸屑。 

5、每次实训完毕后,任课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应做好本次实训登记。 

二、实训室教学管理条例 

    为了保证我系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要求所有上机人员自觉遵守,若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教育和给予处罚,必要时可取消其上机资格并作行政处理。来本实训室上机的其它人员原则上也必须遵守本条例。 

(一)严格禁止在机器上作以下操作: 

1、私自拆卸或搬动计算机硬件设备与室内其它设备; 

2、修改机器中的CMOS数据; 

3、设置(与修改)系统口令; 

4、更改硬盘分区状况; 

5、对硬盘作格式化操作; 

6、修改与删除系统文件 

7、人为修改或删除各个程序目录中的任何文件(软件运行过程中自动修改者除外)。 

8、玩任何游戏。 

9、从事国家法令所禁止的活动(如:复制、传阅内容不健康、黄色淫秽和反动的文件)。 

    如果由于误操作而在无意中损坏了某些系统数据或系统文件,须立即主动向实训室管理人员或有关教师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二)实训前学生应充分做好准备,认真预习,明确实训目的、内容和步骤。 

(三)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擅自调换位置,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四)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所建立的文件必须存入指定目录中。不得擅自将自己建立的任何文件存入各种程序目录中,不得在任何程序目录中擅自建立子目录。不得对他人目录中的文件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阅读或拷贝他人的文件。 

(五)要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带食物进实训室。不得在实训室内吸烟进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违者除给予警告外,并责成其打扫卫生,以示教育。 

(六)为保持实训室的整洁和设备的安全,雨具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七)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及时清除病毒及不健康网页和游戏,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八)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九)任课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应认真指导学生实训操作,对于不按照规定操作而造成机器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十)要爱护设备,不得在设备上随意涂抹字画,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员。若擅自拆御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则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偷窃论处。 

(十一)不得在实训室内从事与教学无关、纯属私人性质的数据处理活动。

(十二)禁止学生在教学机上玩游戏和登陆与本课程无关的网站,严禁学生在任何时间玩不健康游戏,任课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有责任巡视督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直至通报批评。 

(十三)不准擅自携带U盘、光盘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磁盘。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批准,方可使用。 

(十四)必须随时听从实训室管理员与任课教师的指导。机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管理员老师或任课教师报告,并协助做好记录。 (十五)在结束上机操作时必须按正常操作规程退出所运行的软件,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方可离开。指定打扫卫生的学生应在课程结束后认真清扫指定区域。 

(十六)重视实训总结,及时做好数据及现象记录,认真撰写实训总结或报告。